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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郧西县赫赫有名的刘大学诊所曾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因为当事人隐秘私下解决,所以鲜为人知。
几月前,湖北武汉几位专家在刘大学诊所二楼租其房子设立肝病门诊,专治乙肝某日,一晚期肝硬化病人慕名前来询医,因其病不在乙肝诊治范围之类,专家婉拒就医,因一时好心将病人带至楼下,推荐给刘大学医生,当时刘也不敢收治,专家劝其说,开点营养药无伤大碍,病人也一再要求刘开几天营养止疼针剂自带回去。刘便开了黄芪丹参糖水之类的药物。谁知病人回家一瓶药未输完,便出现消化道大出血,遂将药原封退回,并问刘原因何在,刘说药没有问题,稍有一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丹参是扩张血管的药物,而且有一副作用就是可引起消化道出血,肝硬化病人血管本就脆弱,用了丹参无疑是雪上加霜,导致病人不几日便命丧黄泉。虽说该病人本已病入膏肓,但却是刘开的药间接加重了病情,病人家属在刘矢口否让之后,找到此有力证据,并要求其赔偿。刘看实在难逃责任了,竟把全部责任推给楼上专家,楼上答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刘还不罢休,后用些卑劣手段迫使楼上专家承担了全部责任,一次性赔偿病人家属现金九万元。
楼上专家将病人推荐给刘的确有连带责任,但刘若开药不出差错,何来医疗事故,可见刘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但刘毫不知错,还大言不惭曰,我不想开药,是他们非让我开,责任自然全在他们。真是可笑,脑袋长在自己身上,如果自己不愿意,别人又岂能强迫于你。刘靠着本地人以及方方面面关系的优势,硬是不出一分钱将此医疗事故轻松应对过关。稍有良知的人都不屑于刘的做法。试问,这样一个泯灭良知亵渎职责之人配做一名神圣的医生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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