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致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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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8:0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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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
  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郧西交警敬告您:
  1、请不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
  2、请不要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没有号牌的机动车辆!
  3、请不要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4、请不要驾驶和使用未经过年度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
  5、请不要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6、请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7、请不要在公路上玩耍、嬉闹、打场晒粮、堆物作业!
  8、请不要乘坐或驾驶无保险车辆、超员超载车辆,不强行拦车、扒车、抛物击车!
  9、请不要乘坐农用车、四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出行,请不要在乘车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10、驾驶非机动车请保持车况良好、靠边行驶,横过公路请左右观察后安全通过,不抢行、不猛拐!
  上述规定若有违反,将会危及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会受到法律的相应处罚。
  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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