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人17岁陈某保安打完119又打110 只为看出警是啥样

[复制链接] 1
回复
203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59

主题

485

帖子

48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85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18 18:4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郧西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打完119,又打110,接连报假警,只为了看看“出警是啥样的”。昨日,十堰东岳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依法对这名谎报火警的郧西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14日9时9分,东岳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张湾消防中队接到119指令,称汉江路公交公司对面煤气坛子着火。张湾消防中队迅速出动3台消防车、18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随后,张湾区公安分局张湾消防队的3台消防车、17名消防队员也赶赴现场增援。

  但消防官兵到达报警所称的失火现场后,并未发现有火情,经对其周围进行了解和查找,也均未有火情发生。此后,东岳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与报警人多次联系,均无法联系上,遂决定对此次谎报火警案件予以立案查处。
  消防部门经过多次调查取证了解到,报警人系郧西县六郎乡人陈某,17岁,现为某单位的一名保安。
  陈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称,当日,他出于好奇,想看看消防队出警是什么样子,就拨打了119报警,虚构事实编造假警。他打完电话后将自己的手机电池取掉,以使消防部门与其无法联系。当日下午,他又虚构事实拨打110报假警,且报完警后采取同样的方法,将手机电池取掉,让接警部门无法与其联系核对警情,以逃避打击。
  东岳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民警通过调查了解,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予以上述处罚。
郧西网欢迎你

1

主题

22

帖子

22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1

积分
22
2#
发表于 2013-10-28 10:59:49 | 只看该作者
尼玛,是个2苕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郧西论坛微信公众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