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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unliwa 于 2019-8-30 16:58 编辑
按照市发改委通知,今年秋季开学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的收费标准如下:
城关镇幼儿园保教费继续执行西价yinli费规〔2016〕5号文件,每生每月300元;全县公办幼儿园及学前教育保教费继续执行西价费规〔2015〕6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20元、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190元、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160元、普通(未评定等级)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120元。
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均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全县公办初中、小学收费项目有教辅材料费、中考考试费、伙食费、住宿费等。继续取消空白抄本费(即作业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有伙食费一项,学校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不得强制或采用更改作息时间、限制学生出入等手段,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食堂营利和结余部分必须全部退还给学生。
公办省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普通高中为每生每学期63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住宿费(含水电费)按相关部门批复的各校住宿费收费据实收取。
代收费项目包括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其中,高考体检费45元/人。普通高中教科书收费标准,执行有关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科书价格。
中职学校的住宿费实行分档收费,收费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学年5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应继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的标准收费。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可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可加收空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收取上述费用的学生宿舍,使用面积不超过27平方米(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平方米以上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同时,对巧立名目或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县发改局:6227201 县教育局:622746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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