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对
安家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安家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扶贫工作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2014年以来扶贫政策落实、基层干部作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开展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安家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在扶贫、脱贫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
扶贫政策及措施贯彻落实不力。贯彻中央、省、市扶贫、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不规范,打折扣、搞变通;扶贫对象、资金使用、措施到户等不精准。
在扶贫工作中违规违纪、以权谋私。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滥用职权、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扶贫资金财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正、责任缺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扶分工作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刁难欺压群众,损害群众利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并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第二巡察组通联方式如下:
1、受理举报电话:1897247158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来访接待地点:安家乡工商所一楼信访接待处;
3、来信请寄:
郧西县安家乡工商所(注明:郧西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42635;
4、电子举报邮箱:yxxcz201701@163.com;
5、县委第二巡察组意见箱位于安家乡工商所大门外(监控盲区)。
中共郧西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