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的核心在改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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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1:5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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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不等于捐款捐物,最大的意义或许还在于人本身的改变。
汉江流域志愿者捐款捐物的成绩并不突出,而我们深入最贫困的山区农村,对志愿者本身和志愿者团队都是很大的锻炼和教育,也在激发各界人士探求解决贫困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途径。这个意义也许大大超过了捐款捐物的成绩。我有时想,和受助学生、农民相比,我们的志愿者本身的收获也许更多。所以我很少谈献爱心--献爱心是单向的,局限在道德层面而不够平实。本来我们的活动就是互利双赢的。
两年以前湖北丹江口市土台乡农民学者王朝印老人创办农民读书社的初衷,在于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以提高农民收入,以书桌替代麻将桌,转变乡风民风。简而言之是改变农民,改变人。王老深知光靠捐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且可能把人养懒。对于改变农民的成效当时我并没有很大信心,就是现在读书社已经开张一年多时间我还是信心不足。江诗信老人晚年意识到最关键的扶贫在精神扶贫,但他除了以自己高尚的道德影响贫困生外没有具体可行的思路。他助学完全走的是道德路线,我们要走立功立言路线。
农民和贫困生如何“精神扶贫”看来任重道远。而我发现通过这近两年的活动,从汉中到武汉的一千多志愿者,我们自己都有了很大的转变,志愿者所在城市的“乡风民风”也在改变。陈华平在农民日报撰文介绍土台乡的公益活动,标题是《一个农民创办读书社引发爱心效应》,我想如华平所言,很少踏入农村的各地市民、学生深入大山区访贫问苦,认识到和谐盛世表象下贫苦百姓生活的真实面貌,效应不仅是爱心层面和道德意义上的。
这个时代缺乏信仰,志愿者们通过公益活动丰富了自己生活,充实了精神,也大大增强了社会责任感,锻炼了自己的才干,并且通过网络和媒体的广泛宣传,影响和带动了很多人将视线投入贫苦农村的悲惨世界。志愿者(义工)在我国尚是新生事物,各地团队对公益机制的发展都有较好的探索,不仅宣传了公益,也澄清了公众和媒体对公益的一些不准确的认识。我曾提出,希望公益成为一种社会风尚、社会习俗,成为人们自觉自发的生活方式,有些志愿者们将助学、捐物和旅行、企业商业宣传等结合,公益变得平实、轻松、可行,可以说他们正在践行结合公益的新的生活方式。改变的人多了,就是在改变社会。
此外各地政府机关、官方团体和学校和我们的志愿者密切合作,官方行政作风也有所转变。期待我们志愿者组织做学界、政界、实业界和贫困农村之间的桥梁,将来能把城市的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资源引向农村,协助农村建设。
汉中科教扶贫服务社开办的爱心超市,张俊杰老先生说正在培育睦邻的乡风,这是一个好消息,心愿如此。农民能不能改变,还需要时间来证明。单靠单向的捐助肯定不是办法。我们的活动怎么开展,还需要集思广益,在实践中摸索。
在西方先进国家,民间公益组织是非常发达的。反之也可以说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和国家的全面进步。公益培养的是建设人才,也在培养促进社会进步的人才。社会的进步最核心的是人的进步,而我们的志愿者无疑代表了人进步的方向。
写于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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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5 16:41:15 | 只看该作者
社会的进步最核心的是人的进步,而我们的志愿者无疑代表了人进步的方向
很好
稀泥糊涂的崇拜着你
                                                        糊里糊涂的坚持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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