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爱 色 情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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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20: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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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闲来无事在网上逛至一个去处,好像是某网站的帖图专区,那里面有个贴子,是图,打开一看,特别有趣,图上是用四片卫生巾做的一双拖鞋,雪一样白的鞋子,鞋面上还点缀着红色的蝴蝶结,装饰的俨然鞋子要过圣诞节,好生精致。我看着不由失笑,叹楼主真是个有趣极了的人,想不到看跟贴,却有人骂神经病、去死吧,诸如此类,我只好边看边笑,知骂的人不是幽默感严重缺失,便大抵属于看见钢琴腿也能想起做爱的想象力超凡之辈。
  我不是个纯情的人,也不想假扮纯情,就性,就某些关于性的生活用品,我认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况一个人,能把卫生巾想至这样的用途,且做的那般美仑美奂,实是很有童心。
  而且就我个人,一直以为,历来被涂金描银讴歌篇篇的爱情,也多半是成人以后,身体里内分泌发生了变化才导致来的事情。至于《红楼梦》里,宝黛相遇,小小年纪便一见钟情,那属于早熟的情爱天才,例外的木石情缘,我们凡俗的人自是不能比的。不信,你给一个八岁以内的孩童,天天吃巧克力,增加他体内的豆芭安,他也断不能弄明白,爱情是什么,也断不能为爱欲死欲仙,欲罢不能。
  当然,有人说,老夫老妻老了做不动爱,也还有爱情。但我想说,世上没有那么长久的爱情,真到那个时候,更多的是亲情,是相濡以沫,是执子之手。
  其实,爱情产生的前提,是性,是渴望,是另一半遗失之后的找寻,也是四个字:我在,你要。
  因我在,你便从肉体至灵魂的索要,不要,便会觉得遗失,会觉得痛苦,会从心脏至四肢痉挛的疼痛,无论是男人与女人之间,还是女人与女人之间,以及男人与男人之间,契合,才是爱的终极。
  当然,性可以无爱,但爱不可无性,这不禁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影片《芳芳》,女主角苏菲玛索,一个连女人都无法抗拒她的美的女人,却无法吸引一个男人去爱她,或者说她得到了那个男人的爱情,可是男人对她却没有情欲,他认为有性的爱情不会长久,所以他不能与所爱的女人发生肌肤之亲,女人很难过,觉得在他面前自己魅力全无,留下一封信离开,她说她爱他,她想靠在他的胸膛,感受他的肌肤,她希望他的爱进入她的身体,他读着女人的信开始哭泣,失去她时他才知道性也是爱情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若只说精神之恋,那大可以爱先哲,爱书籍,抱着书与思想,与它们婚姻一辈子,但现实是,上下五千年,也没见过几个这样的疯狂爱人。

  生活中常见一些假正经伪道德之人。人前正襟危坐,仿若正道出家修行颇深的和尚尼姑,七情六欲尽失,倘若不小心跟他(她)聊起美色之类的话,便做一副害羞不懂事理之状,还义正言辞的反咬回训你一番,俨然似你侮辱了其人格一般,其实人后还不知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龌龊猥琐之事,性变态也未为可知。所谓人前是人,人后是鬼。我倒更欣赏敢做敢承当敢爱敢言语本色之人,孟子曰“食色,性也”,可见一个正常的人性欲与食欲是等同平常不过的。
  一直觉得男人是有颜色的,各种各样颜色的男人,比女人看起来要有趣缤纷的多。一个无色的男人充其量只是一截朽木,迂腐古板了然无趣,断不会讨女人喜欢的。健康快乐的男人是绿色,春光灿烂人见人爱,忧郁浪漫的男人是蓝色,仿若一剂毒药让人欲罢不能,正直刚强的男人是红色,生机勃勃激情洋溢,幽默诙谐的男人似乎是无颜六色的,如一道雨后的彩虹,让你欣喜异常屡见屡鲜。“色”是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可以喜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好色,女人亦不可视若无睹,色而不淫,是一种境界。不然满大街的男人没了女人欣赏,还不知怎样自暴自弃去。扰乱社会安定女人的罪过就大了。
  自然,太过轻薄狂色之人也是甚讨人厌的。曾经和一个陌生的网人聊天,没聊几句,便不知天高地厚开口发问,我和我老婆长期分居,你是医生,你能告诉我有什么解决办法么,问的尚算委婉,听后哑然失笑,他无非是想让你不好意思回答,然后乘机给你说教一番,过过口瘾,如此小儿科的伎俩,若是碰上个假正经伪道德之人,尚有后话。奈何我一句办法多的是你可手淫意淫还可去找妓女,他便没了下文,对待这种死不要脸之人就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对超越人性的东西,一向不太相信,包括年少时读金庸的武侠小说,最不欣赏的一个人物便是杨过,总觉得杨过那样的情圣,还不若韦小宝来的真实,一个男人,把一生最美的十六年,用来等待一个冰美人,真不知是金大侠深懂爱情的短暂而造的一个梦?还是杨过本身爱上的便不是小龙女,而是爱上了爱情中自我牺牲的过程?
  再说,圣人这个称呼,原是盗世欺名,比如朱熹,这位理学圣人,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整日调教社会成员“存天理,灭人欲”,而他自己却和门下的帅哥唐仲友为妓女严蕊争风吃醋,闹的不亦乐乎,难道存的是州官天理,灭的是百姓人欲?再说《三国演义》里的诸葛孔明,鲁迅一句话便点破,“多智而近妖”,那还是人么?
  所以圣人做不得,情圣更不可,为人一世,惶惶然的做什“圣”,那不是常人能够做到的,需脸厚、皮厚、顺带的会对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实施掩耳盗铃功,才能承受的。
  人生不是小说,更不是传奇,只是露水的世而已。而在这露水的世里,我只是一名庸俗的众生,无意打造传说,我爱一个人,不求一生,亦不求一世,更不求其为情圣。若真是情圣,不但会折杀我,还会吓的遁地而逃。我只求他爱我时,在说爱的那一刻,百分百的真心爱我,已是心已满,意己足









昼闲人寂,听数声鸟语悠扬,不觉耳根尽彻;夜静天高,看一片云光舒卷,顿令眼界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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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21: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lqbeckham于2007-08-11 12:33发表的 :
看了第三遍才敢回复:

男儿本色,女人本色,TOO
情爱是一种很正常的东西,没有必要搞的那么神秘

呵呵,lqbeckham言过了,汗颜。
昼闲人寂,听数声鸟语悠扬,不觉耳根尽彻;夜静天高,看一片云光舒卷,顿令眼界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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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6 18: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林于2007-08-13 09:40发表的 :
  美文如斯,读来醉人。

  不由的感叹这世上的人各尽不同。外形、谈吐、思想的不同给人带来了感观、交流、共鸣上的不同。人如此,文亦如此。

  楼主洋洋洒洒数千文,读来感受颇多。人的感情世界无非是:亲情、友情、爱情三种。唯有这爱情来的惊天动地,缤纷十色。无论是文坛的泰斗或是担大粪的文盲,对爱情的需求是一样的吧,并不因为贫达而有什么不同。
该是我感谢你如此尽善尽美大智通彻的评论,拙文相形见绌了,呵呵,谢谢。
昼闲人寂,听数声鸟语悠扬,不觉耳根尽彻;夜静天高,看一片云光舒卷,顿令眼界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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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1: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恭贺男左女右开版,特移来小作一篇,以示积极响应 [s:11]
昼闲人寂,听数声鸟语悠扬,不觉耳根尽彻;夜静天高,看一片云光舒卷,顿令眼界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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