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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籍村民魏中强驾驶四轮面包车载家属及亲友等9人回娘家探亲,哪知途中魏中强驾驶不当致使车辆驶出路外翻入河中,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交通事故。10月22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以魏中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件审理中作为乘客之一的魏中强女婿杨小明因车祸造成妻子死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魏中强赔偿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各项损失23758248元。
魏中强与唐芳芳系组合家庭,唐芳芳与前夫有一女陈艳,婚后魏中强与唐芳芳、陈*共同生活,后陈*与杨小明结婚并生育有一子一女。2013年1月2日傍晚,魏中强驾驶一辆四轮面包车载其家人及亲属唐芳芳、杨小明、陈*等9人,从郧西县安家乡向县城方向行驶,行至一处水坝,由于魏中强疏忽大意驾驶不慎,车辆驶出路外翻入坝下河中。年轻力壮的杨小明将魏中强与唐芳芳等人救上岸,但回头救妻子陈*时,发现妻子已经溺水身亡。此次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魏中强负全部责任。
1月10日魏中强被郧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4月23日公诉机关指控魏中强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既是受害人又是魏中强女婿的杨小明及其子女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魏中强赔偿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各项损失2375824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中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造成其亲人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遂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院对附带民事赔偿进行调解,最终魏中强与杨小明达成协议同意赔偿其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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