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把“三关”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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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15:4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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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郧西县编办认真贯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的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把“三关”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严把“机构关”。不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新批准增加职能就设立机构的要求,清理整合职能相近或相似领域的机构,确保机构总量只减不增。
  二是严把“编制关”。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 核减职能弱化、工作任务减少单位的编制,适当增加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保障及服务民生相关单位的编制,确保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三是严把“核查关”。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对需办理销编手续而未及时办理的单位进行核查,及时销编,巩固机构编制核查成果,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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