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保院成为城乡特困居民大病救助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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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3:2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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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民政局副局长王德平一行来到县妇幼保健院,与该院书记、院长刘明星签订城乡特困居民大病救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县妇幼保健院正式成为该项救助定点医院之一。  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介绍,该项政策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及特困优抚对象。患者患病住院办理救助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1、个人申请。患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凭有效证件向该院“三办合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网上申报。该院结算窗口初审申请对象符合救助条件后,登录大病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系统,填写患者相关住院信息,网上即时申报。3、网上审批。民政局接到该院申报后,及时审核审批,随即将信息反馈到我院。4、出院结算。患者治疗终结,该院在办理完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后,将个人自费金额输入结算系统,即时结算平台自动计算出救助金额和患者自付金额,该院垫付救助资金,患者只需支付经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医疗费用。
  据悉,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及特困优抚对象患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医院减免等部分后,按个人实际负担费用的50%比例救助,个人年度救助上限分别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特困优抚对象6000元,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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