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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飘摇 于 2011-2-21 21:37 编辑
怎么个胡乱要钱法?
你当时做的是哪一段路,多少距离,收了多少钱,当时有没有
牧小北 发表于 2011-2-21 13:46
难道你不觉得规定3块,他们却收5块,本来该每人次客,一站送到家,他们却沿途拼客,这样践踏消费者(乘客)的权利,就应该算是胡乱收费,见利忘义吗?
虽然我给了钱,它也提供了服务,但不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他们在收5块钱的 时候,善意的解释下;如果他们在拼客时礼貌的询问下,征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我相信,广大乘客都是通情达理的和蔼可亲的,会给予善意的包容的!
但,他们没有!
他们只是简单的粗暴的理直气壮的践踏了乘客权利,他们觉得,他的出租他做主!
说白了他们就是想多挣点钱,完全不顾乘客的感受! 这,就叫做 见利忘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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