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郧西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郧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第7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扩散,现就预防新型肺炎的消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期间的消毒,按照居住人负责制,谁居住谁负责,各居住地村(社区)负责督导检查。二、各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的消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个单位负责实施,各级公共场所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检查。三、居民小区的消毒,由小区物业实施外环境消毒,村(社区)负责督导。老旧小区、无人管理小区由各村(社区)负责消毒。四、废弃口罩的管理,由使用人喷洒75%酒精或者用开水烫泡。公共场所、小区要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箱”,每天消毒。
郧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