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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90后男子李某在郧西县某宾馆内持刀抢走一部手机,并以100元的价格出售。日前,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李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1月28日凌晨三点左右,李某携带偷来的水果刀闯入郧西某宾馆,威逼前台服务员,不料并没找到现金,气急败坏的李某拿起前台放着的一部手机逃离现场。当天上午8点李某将抢来的手机以100元的价格卖出。
现查明,李某出生于1994年5月,郧西人,初中毕业后他在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2018年12月刑满释放回到郧西。据李某供述,回到郧西后一直处于无业游荡状态,身无分文,这次抢劫就是抢点车费钱出去打工。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被告人李某涉嫌抢劫罪,系累犯的他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李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从轻处罚。最终,李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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