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获表彰奖励:
2005年1月,被湖北省统计局信息中心授予“湖北省分行业企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7年12月,在2007年湖北(十堰)房地产风云榜评选活动中荣获“最佳企业家”奖项;
2006年2月,当选为十堰市工商联副会长及执行委员会委员;
2007年7月,被授予“十堰市首届慈善公益之星”荣誉称号。
个人先进事迹:
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思路决定出路,胸怀决定事业。申天志身为兴丽房地产公司的操盘手和掌舵人,在房地产业经过十几年的艰辛打拼,事业蒸蒸日上,屡获殊荣——在2007年湖北(十堰)房地产风云榜评选活动中,个人被评为优秀企业家、公司被评为最佳本土企业。“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是申天志做企业的三大原则,他积极接受了“企业公民”的理念,不仅个人尽力投身公益事业,而且将其纳入到公司中来,成为公司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常说:“对企业来说,经济效益固然重要,但企业是社会的公民,必须重视长远利益,对社会负责,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一家真正成功的企业,应该在经营企业的同时心系社会,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申天志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深知农民兄弟的不易,更知贫困人家子女读书的艰难。每当看到寒门子弟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时,他甚受感动;看到贫困人家子女辍学时,他深予同情。因此,他每年都要出资几万元援助失学儿童,给希望工程捐款,等等。2005年十堰市理科状元郝伟被清华大学录取但因家境贫寒无力交学费,他得知后亲自赶赴郝伟家探望,并给予1万元资助。为了鼓励更多的学子奋发向上,他还就此专门组织了一次“学习成就你我,奋斗成就未来”的教育讲座。2004年他出资10万元设立了十堰市首家社区民营教育基金——澳门花园教育基金,2007年又出资10万元设立了风情巴黎教育基金,鼓励社区子弟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在发展企业的同时,申天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郧县杨溪铺镇清凉寺回族村作为公司结对子贫困村,地处偏远,闭塞落后。2007年9月,申天志出资2万元用于该村清真寺的建设;2008年1月19日,大雪纷扬、路滑难行,申天志更是乘车前往该村探望贫困家庭并给予资助。此前,申天志曾组织职工捐献大量衣物送往郧县青曲王家山村,并捐款1万元用于竹溪县龙坝镇红庙村扶贫。
申天志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大到赞助十堰市各项大型活动,小到修建公厕,他都出钱出力,充分体现了身为一名民营企业家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出资30万元兴建市政公共设施;出资22万元改造红卫街办公厕;出资5万元维修百二河河道护栏;出资10万元赞助国际时装模特大赛;出资5万元举办青少年科普展;出资3万元赞助“3·15”晚会;出资5万元赞助武当国际旅游节;出资15万元赞助“舞动车城”大型电视舞蹈活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地震发生后,申天志积极组织员工举行了捐款活动,共计捐款274万元。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十几年来,申天志并没有随着事业的成功 “小富即安”, 他时刻不忘回报社会,力助社会和谐建设,迄今累计捐款140余万元,深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2005年2月,申天志被十堰市慈善总会和社会福利院评为“慈善之家”;2007年6月,被十堰市慈善总会、十堰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鄂西北厂长经理协会评为“十堰市首届慈善公益之星”。
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应当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报社会。在新的社会形势下,申天志将怀着致富思源、奉献社会的高度责任感,恪守“以关注顾客为焦点、实践人居梦想”的经营理念,依法、诚信经营,为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和谐十堰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