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阳乡老师医保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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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22:4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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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乡老师的医保卡这这几个月一直不能用,并且还从退休老师那里收钱交医保费用,请问这合理吗?请有关人员查查!!

答复:
网民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提出的建议。就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我们是严格按照《郧西县财政局郧西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4年7月—2015年6月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财政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教发(2014)38号文件)进行落实的。文件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周年、女25周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2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纳10年后(即单位和个人各负担1000元),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所以退休人员缴纳相关费用,我们是按文件操作的,不存在违规收费。
办理医保是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集中办理的,必须把所有同志的证件、费用收齐后到医保中心逐一核查、办理。特别是退休同志,全乡90余人,分散在全国各地,联络和证件、资金收缴难度大。现在,证件已收齐,正在医保局办理,一个周后,你的医保卡就能正常使用了。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还请你谅解。
                                            景阳乡中心学校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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