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散布“十堰偷抢小孩”谣言 郧西一市民被拘5日

[复制链接] 0
回复
207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788

主题

1830

帖子

183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83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0-21 09:3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郧西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虎)类似“陌生人偷抢小孩,可能是要人体器官”的信息,如果不知道真相,相信大多数人第一眼看到后,心中难免会有些许恐慌和担忧。

  9月下旬,郧西县居民王某散布这样的虚假信息,在十堰众多QQ群、微信群、微博中被疯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0月20日,从郧西县公安局获悉,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发布虚假信息的始作俑者王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9月24日,郧西县城关镇居民王某使用其手机微信号,在其“兄弟&姐妹.com”“欢乐一家人”“美女辣妈交流群”等4个微信群散布信息,称“有十个陌生人在十堰偷抢小孩,可能是要人体器官”等。之后,该信息在十堰地区多个QQ群、微信群、微博中被大量转发。随着该信息迅速传播的,还有在网民和市民中蔓延的恐慌。


  经公安部门调查,以及十堰市教育部门证实,该信息无任何事实依据,纯属虚假信息。而且,经网安部门溯源,此虚假信息最早由王某在其“兄弟&姐妹.com”微信群发布。

  警方提示,网民、市民在网上散布虚假、恐怖等信息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警方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同时,希望广大网民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理智判断网络信息,提高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郧西论坛微信公众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