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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unliwa 于 2020-5-27 16:00 编辑
郧西公安政工发布:在长江流域禁渔期内非法捕鱼20余公斤,日前,郧西县两村民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1日,笔者从郧西县警方获悉,5月19日,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涧池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二人被抓获归案。这是郧西县警方今年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据了解,5月1日凌晨,涧池乡某村村民杨某某、王某某二人在汉江郧西县涧池段使用自家渔船、禁用渔具“地笼网”等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河警力当场查获。经称重测量,杨某某、王某某二人非法捕捞的各类渔获物共计22.35公斤。
3月1日至6月30日,是湖北省长江流域的禁渔期。郧西县位于汉江中上游,是禁渔水域。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郧西县警方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方针,诸警联动,持续加力,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多次组织警力开展夜间巡河执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全力保护全县渔业资源和汉江流域河湖(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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