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中元节城区禁止祭祀活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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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5 17:5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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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中元节(七月半)期间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火纸、香蜡等祭祀品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暨“六城联创”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干部、职工、市民要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采用网上祭祖、鲜花祭祀等形式,并主动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在指定区域内文明、清洁、安全祭祀。

  二、中元节(七月半)期间,严禁在城区街道、主城区河道、公路两侧、绿地、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地下通道及其它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等祭祀品,禁止燃放孔明灯、漂放河灯。

  三、9月1日至6日期间,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将及时予以处置。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如确需焚烧香蜡等祭祀品,请市民自觉到不易引发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的空旷区域(泥土路面)进行或备用焚烧容器倾倒制定地点,自觉爱护环境卫生。

  特此通告

  郧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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