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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郧西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县属各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幼儿园实施了临时查封。
此次检查,执法监督人员重点查看了学校的消防、电力线路是否存在隐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配齐配足,对过期或老旧消防、用电设施是否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换。
执法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幼儿园在第四层设置儿童活动用房,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该场所临时查封的处罚,并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了整改方案,责令其限期改正。
目前,该场所负责人已充分认识到该单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现场表示对临时查封无异议,愿意接受处罚,并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改,争取早日解封,还师生们一个安全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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