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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一男子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布针对他人的过激言论,近日该男子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了单。
2020年5月8日,一女子来到六郎派出所向**求助。经了解该女子姓陈,家住六郎。2018年在河北省务工期间认识了郧西县夹河镇人许某后,二人交往至2019年分手。
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许某以陈某欺骗自己感情为由,多次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向陈某发布不正当过激言论威胁陈某及其家人人身安全。
六郎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多方调查,得知许某在山东多地流浪务工,国庆期间可能返回位于夹河镇的家中过节,便联合夹河派出所对许某进行布控。
2020年10月1日,六郎派出所**获悉许某真在家,在夹河派出所的协助下传唤许某到案。
“我们是郧西县公安局办案**,你因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在依法对你进行传唤,请你配合!”面对**的询问,许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郧西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莫要触碰法律底线,网络发布言论构成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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