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正义郧西 于 2010-3-29 21:35 编辑
当县委书记遭遇网络“刁民”
2010年03月25日16:43 新民周刊
3月18日,叶战平在
036 发表于 2010-3-28 02:00
[size=105pt]正义郧西久遁山林,不问江湖中事,偶尔出来走走,看到有个叫做[size=105pt]036[size=105pt]的,借助网媒疯狂攻击郧西的主政者和七夕项目建设。[size=105pt]
[size=105pt] 老夫没有心思更不屑于展开演绎论证,引发口水战,仅就引用这一句[size=105pt]“[size=105pt]但是陈永刚却坚持认为,官员的私权利应当让渡于公共利益。[size=105pt]”[size=105pt]按此君的逻辑自然而然地推理出:只要贴上公共利益的标签,公众为了发泄可以打官员的脸,公众为了居有定所可以住官员的房,公众为了解决手头拮据可以领官员的工资,公众为了解决个人问题可以抢官员的老婆[size=105pt]
够了!再推理下去,相信智力正常的人都会笑掉大牙、大跌眼镜——这是何等荒谬!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法律,对于官员作为一个自然人这一身份所拥有的人身仅、人格仅等法律权利是平等依法保护的。如果官员都必须如此让渡自己的私人权利,那么恐怕连036也不愿意去做什么官员了。
那么就让老夫建议:036确实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中医讲究望闻问切,心理问题重要的预判方法是察其言、观其行,没有必要非坐等医院诊断下结论),然后再找个老师补补基础文化。
借助网媒监督官员,这很好,老夫坚决支持,但要实事求是,讲究网络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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