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最佳新闻照片《挟尸要价》内容被指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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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23:1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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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文系转载,只为提供不一样的信息,不代表本博观点,希望大家不要在这里发泄说脏话,否则删无赦!


继前些天获得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记录类银奖”之后,照片《挟尸要价》又于今天爆出再次斩获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
   如此消息,令人诧异。
   最近几年,有关于各类摄影奖项获奖照片屡次爆出造假、剽窃等等不耻消息,已经没有了太多新鲜感。然而,像此次照片内容失实的情况或许还并不多见。
   照片没造假,但内容远不是画面所反映出来的内容。这怎么着也得算个失实吧。
   众所周知,去年荆州大学生搭建人链救人的一幕感动了无数人,然而继之而起的有关无良船主“挟尸要价”的指责掩盖了英雄大学生的壮举,关注的焦点从对大学生的称颂转而变成了对挟尸人的愤怒和声讨。
   然而,真相远不是那么回事。
   关于画面上的老人是在干吗,船老板有没有挟尸,在去年事件发生之后,《南方周末》的优秀记者杨继斌就有个调查仔细的报道,早已经将真相还原给了世人。
   在大学生英勇牺牲之后的“五七”祭日,也就是事件发生后的第35天,我也专程利用前往湖北出差的机会,特地去了一趟荆州,先后走访了长江边的事发地、打捞尸体和救人的长江南岸渔村,找到了一个月前出现在各种新闻报道和照片中的主角。
   我一一找到了所谓“挟尸要价”照片中的三位渔民的家,通过对他们的访问、对证、调查、比对,以及我在他们家、他们村的实地感受和打听,三位渔民都是普通、老实的村民。尽管之前他们确实干过多次“捞尸”的活,但他们远非报道中所说恶劣的“挟尸要价”的恶人。
   非但如此,要价、收钱的非但不是他们,而且他们也曾积极参与救人,并且还救了不止一个!
   但是,在此后牺牲的三位大学生和他们一起参与救人的同学获得荣誉、表彰、奖励的时候,三个也曾为救人出力的渔民,迄今非但没有得到任何的承认,相反他们一度遭到了荆州市民、本村邻居的指责、殴打、辱骂!
   照片中穿白衬衣的老人叫王守海,他的名字如今早被人甚至在百度百科建立了词条。王守海不会知道这些,他也一直没有理解因为这张照片此后直到如今依然带给社会舆论的指责和愤怒,但让他困扰的是,他救了人,村里、县里、市里的干部没有一个来慰问他、鼓励他、奖励他,他的街坊领居挨个的在指责他、嘲笑他!
   照片中呆在船尾仅仅露出一头的老人,甚至有点羡慕王守海成了“名人”。我到他家的时候,他特意请我帮他拍了几张照片,然后说请我寄给他。
   我也特意找到了真正收钱的船老板陈波。事件发生后,他始终没有面对媒体,一个原因是他被拘留了七天,放出来来后他又选择了沉默。
   直到35天后,我找到他时,他终于首先面对媒体坐了下来。这个稿子后来因为其他原因没有正式刊发,关于他对“挟尸要价”的解释见诸余下文字。
     
记:你到现场是什么时候?

陈:我过去的时候人已经没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我就感觉跟以前一样,就是淹死了几个人。我当时要是知道了他们是舍己救人的话,我就不会收他们的钱啊。我就直接做了,那这个概念就不同了,对不对?那就是做了一件好事了,但当时不知道。等我打捞起第一具尸体之后我才知道。但当时我已经收了长江大学的押金,踩刹车也来不及了。

记:来不及?

陈:已经收钱了,这个事情就不好说了阿。我没有回头路走了,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做。当时是边收钱边就在打捞,不是说没有给钱我就不打捞,这个事情不存在,没这么回事。

记:价格是怎么定的?

陈:价格是学校的领导直接跟我说的。因为在1024号之前一周,就是17号,他们长江大学也有一个学生游泳淹死了,也是我们捞的,学校的领导都认识我。所以,24号那天我们一过去,他们领导就跟我说,‘哎,陈总,价格我们也不需要谈,就按照17号那样,按12千块钱一个人给我们捞就完了’。

记:行情就是12

陈:对。没捞起来6千。

记:价格有商量的余地吗?

陈:可以阿。比如说人家的小孩游泳淹死了,家境不是那么富有,价钱还是可以商量的,八千六千我们也会给人家去做。不然你说怎么办?人家没钱阿,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对不对?在人家可以承受的情况下,我们还是给人家做了。

记:当时钱你是怎么收的?

记:先是给了三千七的押金。打捞上来第二个大学生之后,在打捞第三个学生之前,校方就给我打电话了,说陈总,你过来拿钱,就给了我两万。第三具尸体打捞上来了,拉到岸边来了,他们就又给了我一万二千三。三次给我钱一共是三万六千块钱。

记:打捞过程有没有停止?

陈:没有。

记:你有没有给打捞船上的王守海打电话?

陈:没有这个事情。他们在水里边打捞他们的,我在岸上。因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年了,也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很多话,他们都很清楚,打捞起来一个就给他们一个。

记:你不担心不给你钱了?

陈:他们要不给就好了,那后来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当时我还这么想呢,他们要不送过钱来事情就平息了。

记:后来网上的照片王守海举着手,据说是在谈判?

陈:他们是我的工人,只管做事。事情做完了,他们就把人拉到岸边上来,人被勾起来后必须拿绳子系着,不然会掉下去。当时岸边人太多了,他就打了个手势,让他们往后边站一点点,不然船靠岸碰着人。就是这么个事,后来一发到网上,我跟谁去澄清,我没办法说。我们既然是一个公司,肯定有负责的人。谈价也是跟我谈不是跟他们谈,他们就是负责做事。

记:你后来上网去看过那些照片吗?

陈:看过。

记:什么感觉?

陈:我能有什么感觉?愤怒也没有办法,你跟谁说去?

记:包括你数钱的照片也发到了网上。

陈:那就是第二次给我送两万块钱的时候,当时我也不知道有人在拍照片。


郑重声明:本文系转载,只为提供不一样的信息,不代表本博观点,希望大家不要在这里发泄,否则删无赦!




最新消息:
组委会称《挟尸要价》情况复杂 资料在核实中
《挟尸要价》照片中渔民现身否认“挟尸要价”
《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公布全套照片回应质疑


编后语:转载此文目的一是让大家看到另外的声音,有个全面的认识,虽然有些细节也不一定是真实。二则是希望大家不要把矛头对准单个的渔民,他们只是个替公司干活的,公司收3万6,他拿到手的只是几百而已,矛头应该对准背后的老板以及这个唯利是图的社会环境。再者,这位老头罪大恶极吗?他又伤害了谁?让单个个体承受千夫指万夫骂,太不公平。让你面对尸体,你不恶心吗?让你去捞尸,给再多钱,你愿意吗?为什么会产生捞尸公司垄断,为什么会收费高?这明显政府不作为也!这事从整体来讲挟尸要价没问题,但这个图片是不能概全的。
发散一下思维,媒体经常报道得绝症而无钱支付费用的人们,医院经常不见钱不救助,活人也被活活“拖”成死人,这跟捞尸这事来讲,哪个更恶劣,更寒心?死者已矣,是需要尊重,但渔民更多的是敬畏尸体,根据当地风俗和迷信,谁也不敢把他人尸体放自家渔船或家里,有点生活常识的农村朋友基本都能理解。

当然组委会最后的结论,肯定是说照片未存在造假。

照片本身也没问题,有问题的是借单个照片来放大这个渔民个人的罪恶,那不是造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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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23:59:15 | 只看该作者
评委已经认定内容的真实性,不再过多评论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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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08:04:52 | 只看该作者
路过了
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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