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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我们应该成为怎样的法律人
平之如水,从水;触之不直则去,从去;所以谓之法也。法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智慧,更是人类渴望民主、文明、自由的强烈愿望。因此作为社会个体的我们需要法律、需要了解法律。“知晓法律是贵族的特权”“法不示人则威”的论断也成为历史,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依法治国已成为时代主流的今天,法律更多的需要是社会化、大众化,社会更多的需要是民主化、法制化。因此法律需要社会、社会需要法律。也正因此大学便有了法学系,有了这些学法的我们---或许当我们走进法学系的第一天还未曾有这种意识。或许只是一种巧合,我们才和法律有了如此亲密的接触、有了在第三人面前提及法律时的虚荣和自豪。或许你还不承认自己和法律有着这种前世的缘分,但是,当你拿起法理学、坐在鉴湖旁的那一刻起,你的一切便和法学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难道这不是一种“缘分”?或许你会说:“我不适合学法,我学不好法,我只是把法学作为一种谋生手段,除此,再没有别的想法了”。这种看法任何一个学法的同人都能理解,也能体会,但它不能成为我们抛弃法学的借口。“越是难,越要迎难而上,法学并不是人们所谓的“背背”就行,它是需要付出、巨大付出的”正是因为难我们才选择了法学,正是因为难我们才要学法学。既然选择了,我们就应该把它学好、学精、学透。这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梦想。
法律不仅仅是我们谋生的一种手段,更是我们一生的事业、一辈子的追求。法律工作是一种高贵的职业,学法的我们也就是了社会的精英。我们要有平民的思想贵族的气质——职业便赋予了我们这样的光环。法具有滞后性,学法的我们也就具有了内隐性。也正因此秩序、严谨便和我们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也正因此走在校园里,我们就能一眼为第三人所辨识。之所以会如此,那是因为:我们是学法的。
武汉理工大学 律均
写在法制宣传日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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