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城事] 睡醒不等于酒醒!郧西一男子因“隔夜酒”被查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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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1 08:5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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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向胡某提起公诉。


今年5月1日上午7时许,郧西县天河路附近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警察赶往现场后,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并提取了血液样本。经鉴定,肇事司机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2.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当**询问胡某何时饮酒时,胡某一脸疑惑:“我是昨晚喝的酒呀?”原来,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晚上23时许,胡某因失眠独自饮下约三两左右白酒和一瓶啤酒。次日凌晨,胡某起床后并未感到身体有明显不适,遂驾驶普通货车上路,直至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我感觉头天晚上喝的酒,早上开车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哪晓得早上驾车还是会醉酒驾驶。”胡某在接受调查时懊悔地说。


酒后驾驶是指驾驶人员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后,于酒精作用期间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中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ml,并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如大于80mg/100ml则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隔夜酒”不可能导致酒驾、醉驾,只要当时不开车,过一个晚上就没事了,第二天照样可以开车上路。事实上,因个人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也不同。衡量是否构成酒驾、醉驾并非以喝酒的间隔时间为标准,而是交警部门根据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血样酒精成分检测结果等依据来认定,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喝酒间隔时间长短,驾驶机动车依然属于酒驾、醉驾。因此,驾驶员如果在晚上大量饮酒,一定要充分休息后再开车上路,千万别拿“隔夜酒”不当“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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