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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假期期间,旅客外出入住宾馆消防安全尤为重要。10月2日,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就依法查封一违反防火规范的宾馆。 10月1日,消防监督员对城关镇富康路31号一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一至四层设置的室外疏散楼梯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过现场实地测量,楼梯宽度和扶手高度仅为0.55米和1米,且部分楼梯段无防护栏,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给室内人员疏散逃生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室外楼梯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米,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该宾馆室外楼梯完全没达到规范要求。针对其存在的隐患,消防监督员现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向宾馆负责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经过办案消防监督员提请大队集体讨论决定,10月2日,郧西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宾馆予以临时查封,并在其宾馆总电源控制柜和门口张贴了查封封条和公告,要求整改完毕通过验收才能营业。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魏志杰 通讯员 范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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