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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166就写作个体而言,只要有写诗的追求,就有写作的权利,这是现代社会给予的但时代的变化会带来诗歌标准认知上的分歧。另外,不同的人群、类别都有不同的经验类型,他们对诗歌的理解和坚持的趣味也会不一样。 写诗歌,还是必须要依赖生活,从个体深化到群体,乃至心中纯洁的信仰。当然(个人以为)一首好的诗歌还是要有一些抗争性的,钟嵘说“惊天地,感鬼神,唯近于诗”,大体上是这个意思。具体到“我在一个人的内心里行走”这个题目看似是一个离场诗歌,而我的诗歌把一个人行化为我自己。(感谢神),神在本质意义上是虚空的,而神在这个位置可以说为信仰,宿命或者是一个咒念。(给了我红色的房子)可以引为自己的心脏和自我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红色的,和这个世界上绮丽瑰色的没有自己的颜色的胭脂不一样,是有颜色的),(让我落落大方的生活)这是一个体幻想的生活状态或者是乌托邦式抗争的结果。(那些干戈,和楚王短命的事)这可以说是一次诗歌内部的上升,是平凡的个体的生命人格实践的上升,注意,从个体到群体的干戈,达到有终极意义上的标准,当然这个楚王短命的意象,是我个体是一个楚人,(用老子的话说,则是物壮则老),在这个大地上它可以是一种经验的有力传达,这种经验不一定是精神领域里特别高洁的东西,它可以是平常的,比如说易朽的生命。(总会清楚的)则是一个结束语,或者是一个偈语,复杂的经验世界,特别是隐蔽在经验世界中有意识,无意识的活动如老子所说(道法自然了),无为破执。总觉的一首诗歌有哲学支撑才会有力。如果,读懂一首诗,就想走进了一个人的内心。当然,从这个层面上的尝试,大多是失败的。
[ 本帖最后由 叉子 于 2009-1-5 19:1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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