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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西县环保局日前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充分讨论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适用、证据和自由裁量等,并形成一致意见。近年来,郧西县环保局坚持实施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和强化执法监督“三大举措”,不断提高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一是抓学习,加强教育培训。外聘专家“教”学,先后邀请市环保局及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环境法律法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业务技巧。业务骨干“带”学,组织全县环境执法骨干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分享工作心得,交流环境执法办案体会和经验。抓好活动“促”学,认真组织开展市环保局和市监察支队“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活动和“一周一学、一月一讲、一季一考”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以考促学、学考结合,强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抓审查,提升办案质量。为严格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县环保局建立了案件承办机构自审、法规股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四级案件审核机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从严把关,对环境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和“硬伤”实行“零容忍”,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是抓监督,扩大信息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县环保局充分利用环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这一有力抓手,依托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全面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外部监督,倒逼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自觉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效提升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通过从严执法有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叶相成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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