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新华网“新华视点”记者戴劲松、郭嘉轩发表的《真法规不敌假文件,湖北郧西采砂权“一女二嫁”》一文,严重失实,并存在侵犯个人名誉权问题。现将主要错误之处列举如下:
一、文中说:“一个部门发放许可证的依据,竟是一份伪造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文件”。事实是县水利部门发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许可机关的公告。从办证时间和所谓的伪造省级文件发文时间看,水利部门发放许可证的时间是2004年7月,而省级文件发文为2004年11月。前后相隔4个多月,后发的文件是如何作以前办证依据的呢?
二、文中多次提到“部门利益之争”,事实是水利部门行政许可没有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采砂管理费也全额上交财政进入了国库,有何利益之争?
三、文中说:“同年9月,金砂公司开始调运采砂设备进驻矿区准备开采,但因未取得水利部门颁发的《采砂许可证》而被叫停”。请找到2003年9月水利部门叫停的证据。
四、文中说:“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曾应邀到场参加了他们组织的采矿权拍卖会”,事实是在国土部门约定的时间水利部门去了一个副局长,但他们没有按时进行拍卖会,水利部门的人因有公事离开后,他们才开始开会,有何证据说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拍卖会?
五、文中提到“一女二嫁”、“将同一河段的采砂权批给其他公司”及“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纯属无稽之谈。事实是金砂公司2003年7月在国土部门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后,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多次告知金砂公司到县水利部门办理采砂许可证完善手续。然而金砂公司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1月长达一年之久拒不到县水利部门办证,其间该公司还通过湖北电视台“焦点透视”节目,明确表示不愿到水利部门办证(有电视台光碟为证),企图利用新闻媒体向县水利部门施加压力达到其违法经营的目的。与此同时,2004年7月顺畅达公司向县水利部门提出了办理采砂许可的申请,根据《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金砂公司取得采矿权后,早已超过半年以上没有开采,其采矿权已自行失效,水利部门才给顺畅达公司办理了采砂许可证。因此,何来“一女二嫁”?何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
六、文中说:“记者从湖北省水利厅获悉,按鄂水堤函[2004]549号文件,河道采砂实行管理,汉江属于省管河道,郧西县水利部门没有颁发《采砂许可证》的权力。”这段话正是记者搞假新闻、别有用心的有力证据。事实是县水利部门办证的时间是2004年7月,证件有效期为2004年7月至12月31日。然而,省厅鄂水堤函[2004]549号文件的发文时间为2004年12月28日,其文件要求各地水利部门从2005年开始才实行分级管理,汉江的采砂管理、办证划归省厅管理。同时,这个文件出台后2005年顺畅达公司的采砂许可证,包括郧西汉江的所有采砂证都是省厅办理的,县水利部门再也没有对汉江进行过许可办证。两记者写这段话目的何在、为何误导读者和网友?
七、文中说,郧西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付平则在接受采矿时坚持说“这段河道的采砂权是属地管理,我们局就有批准权,就算是伪造了省厅文件,只是规范不规范的问题,不存在违法不违法的问题!”这是两记者有意移花接木、诬陷他人清白、侵犯个人名誉权。事实是两记者在问水电局付平关于县水利部门是否有办证权及河道管理处办证是否合法的一句意思完整回答之词,根本与伪造文件无关。付平的原话是:“这段河道采砂是属地管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许可,即使是授权委托河道管理处办了证(当时办证是5月,7月又换了一次证),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前也只是规范不规范的问题,不存在违法。”两记者到郧西采访的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上午(离办证的时间已相隔一年半之久,2004年底县水利部门办证已到期,此后县水利部门没再办证),地点在郧西县政府办会议室,参加采访的还有一名副县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记者采访时我们要求他录音,他们可以把录音放出来听听,在场参加采访的人也都可以作证。
八、文中说:“甚至出现了象郧西县这样的由假文件串起的官商利益链。”事实上是,目前经多方调查这个假传真件至今还没查清是谁所为。然而,作为一名记者,竟然不负责任地在新闻媒体上,结论性的说出这是“由假文件串起的官商利益链。”请问这个记者有何证据出此言语?这个记者想暗示什么?这个记者用心何在?他们又能对此负什么责任呢?
九、这两个记者搞失实新闻由来已久。自两记者2005年12月31日上午到郧西县蜻蜓点水般地草草地采访后,2006年1月19日便在新华网湖北频道抛出了题为《伪造政府文件作保护,郧西汉江河道采砂失控》的假新闻。文中内容与这次内容大同小异,但最出奇的造假是文中说:“沿线群众担心,这么随便开挖下去,会危及两岸的堤防”。这就造假造出了大笑话,郧西人乃至了解郧西的人都知道,因为汉江郧西段自古至今、有史以来都是无堤防江段,两记者如此造假为哪般?
十、两记者在采访时,其中一个年青的记者当众说:“我以前搞新闻,都是对人不对事,×××、×××都是我整倒的,现在我还强一点了。”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媒体记者竟然当众敢说这样的话,真牛!所有参加采访的人都可以作证!
综上所述,戴劲松、郭嘉轩作为新华网记者,不遵守职业道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不知什么原因,是否为了私利?是否收了黑钱?为他人搞有偿新闻?我们难以摸清。但其行为已在全国范围内给郧西县水利部门及个人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和侵害。为此,我特向贵网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新华网撤销戴劲松、郭嘉轩严重失实的报道;
二、另派记者重新查核,澄清事实真象;
三、新华网通过适当方式纠错并消除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
四、两记者必须公开向县水利部门及个人赔礼道歉;
五、新华网从严查处两记者的弄虚作假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六、两记者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本人将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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