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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后杳无音讯 学生罚站罚没了老师赔钱两万

汉网消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桂千勇 西法)  被班主任罚站后离校出走,一名初中生失踪13年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学生家长状告学校和班主任索赔。昨日,经郧西法院调解,涉事学校赔偿18.9万元,班主任田某赔偿2.1万元。

    小俊1981年出生,于1995年插班就读于郧西某
中学初二⑴班,班主任为田某。

    当年5月12日中午,田某发现小俊午休时在寝室说话,便罚其到走廊上拿本书站着。当天下午下课后,大家发现小俊已离校出走。随后,小俊的家长在郧西、十堰、陕西省白河县等地寻找未果。当年10月15日,小俊突然返校,找到田某要求读书。田某未请示校领导,直接予以拒绝。小俊再次出走,从此杳无音讯。

    2006年11月,小俊的父母申请宣告小俊死亡。去年底,郧西县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小俊死亡。今年4月,小俊的父母诉至法院,认为学校和老师存在过错,索赔损失87万元。

    审理中,田某称,自己没有辱骂及体罚小俊,小俊出走存在多种可能。其本人存在教学不当,并有诚意解决此事。

    经郧西县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昨日达成协议:校方赔偿小俊父母21万损失的90%,即18.9万元,田某赔偿10%,即2.1万元。

详情请看:http://www.cnhan.com/gb/content/2008-10/29/content_941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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