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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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15: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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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执法面对面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处在各种矛盾的风口浪尖,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市容貌更加亮丽,生活环境更加优美;另一方面,在各地组织开展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城管末位已成为全国性的行业普通现象。如何看待辛勤付出与评议结果的巨大反差,是城管人必须面对和深思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方面,“城管”的执法水准不高,“城管”打人的案例屡屡见诸于报端,“城管”因而也成为公众强烈批评的对象;另一方面,“城管”执法的难度大,其执法的对象和场所决定了其面临的执法环境比其他执法主体都更为糟糕。全国各地“城管”遭围殴的事件屡见报端,城管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也存在着一个如何保护的问题,“城管”也因此博得公众的一些同情。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的上述两种极端,形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现象:执法行为的文明程度受限于执法环境,而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又促成了执法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城管执法的不少对象是孤寡残疾、下岗职工或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许多无证商贩的“饭碗”可能就是这么一个小摊摊!其实,谁不知道他们赖以生存的就是一个摊摊!但是,城市规范是不允许这样无证经营的。面对这样的困境,片面地指责这些小商小贩素质不高是肤浅的,因为这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途径;责怪城管执法人员“面目可憎”更是片面的,因为这是职责所在,更是为了维护整个商品社会的公平性。这反映的是他们的生存状态和城市管理规范之间冲突。全国各地城管执法队伍无一例外地都遭遇过暴力抗法事件。违章者以暴力抗拒城管执法绝非个别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城管人员是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维护者,他们的工作理应得到人们的尊重和支持。但事与愿违,他们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对,却不得不忍受人们的误解、违章者的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城管工作的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地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变革和转型的时期,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各方面利益关系需要在各种矛盾的冲突中不断得到调整。加之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人口高度密集,难免鱼龙混杂。在这种背景下,城管执法队伍作为城市管理的前哨部队,不可避免地要触及不同利益群体。一些被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在被处罚时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队员,这是屡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要原因。

             市民对城管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一方面,我国法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市民的城市意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强、总体素质不高,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浅层次上,另一方面,市民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而少数城管人员又确实有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甚至违法执法的行为,严重影响队伍整体执法形象。因此,当违章者或作出可怜状,或无赖撒泼,阻挠执法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大都倾向于支持违章者,这就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若有居心不良者煽风点火,使事态进一步扩大。

              经营管理城市是一门科学。城市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化程度高、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难度相当大。


[ 本帖最后由 天河月 于 2008-10-23 15: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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