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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电动车,只说一点就够了 [打印本页]

作者: 锦衣夜行    时间: 2009-12-14 19:12
标题: 关于电动车,只说一点就够了
本帖最后由 锦衣夜行 于 2009-12-14 19:13 编辑

最近《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意见搞)新国标尚未出台,民众热议为断。以至于有些人心急如焚,而有些人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更有意思的是,作为电动车厂家的一员,屹峰电动车的老总魏小明居然说:“现在国标还只是意见稿,又没有真正实施,现在大家讨论这些有什么实质性意义?”这里有两个词,值得说说。一是“还只是”,一个是“实质性”。这个我们暂且不论,再看一位作为旁观者的媒体记者的话,真可谓异曲同工。这位记者说:“这是一出煞有介事的《等待戈多》。”最后还说“现在的新国标意见稿,大家煞有介事的说以后怎样怎样,可以讨论的只是一个未定下的东西。”这里“未定下”也值得玩味。要这说,这位记者简直就是用文化耍起了流氓而已。

先看上面那个总裁的话。按他的说法,非要等到人死了才去打听棺材铺在哪儿。什么“还只是意见稿”,“又没有真正实施”,“讨论这些有什么实质意义”。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我就想不通,他怎么还去经商呢。如果真正实施了,我们这些老百姓还有去讨论的必要么,还容我们去讨论么?一旦实施了会“朝令夕改”么?你以为是小孩子做家庭作业呢,写错了,就用橡皮擦去那么简单么。为什么都是在地震震过了才才预报提醒,早些做什么去了。老婆孩子热坑头固然舒服,但不一定就高枕无忧呀。

1999年老国标说:“电动车重量不得超过40kg,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看了总想发笑:好出国标的人可曾经作过市场调查,可知道一个有一定容量的电池至少占到了整个车重量的80%。因为就目前的技术水平,电池的重量与其容量是正比的。所以车辆重量轻了,那么电池容量也小了。一旦这样的话,是不是要在各个城市各个街道设个“充电站”呢,再说了充电可不是给汽车加油,那是要相当花功夫的,而且且过手机的朋友都知道,电池还会有“记忆”,也就是说,一旦有一次电没有充满,那么以后电池就很难充满了,只能充到以前的那个数字。还是白岩松说的好:应当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让那些电动车生产商,把电池的重量减轻了且还得保持其容量的上升。如此一来,企业得到了创新又产生了利益,民众也皆大欢喜,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也只有这样,才不让这些无辜的百姓们回到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两难境地。

还有,不知道谁出的一般人搜肠刮肚都想不出来的馊主意,说是让大于20马力小于50马力的电动车走机动车道。想想,那些开机动的有几个不怕两轮车的,一阵风就能倒,很难想像要是一辆前4后8的或者更大的车了,稍稍挨一下,那2轮的差不多8成会卷入大车底下,真是以卵击石。那些出政策的人就不能想些好主意,听听民众的意见。乱七八糟什么玩意的狗屁东西
作者: 来自天河    时间: 2009-12-14 19:48
民生问题应该真正听取民众意见
作者: 啊发    时间: 2009-12-14 20:30

作者: 锦衣夜行    时间: 2009-12-15 20:29
不好意思,最后一节,20和50就是时速,搞错了,


作者: 兰溪生    时间: 2009-12-16 21:18
也想买个电动车玩玩,看来还得再等一时再说啊。
作者: 锦衣夜行    时间: 2009-12-26 21:10
其实我也无电动车,也不打算购一辆,

只是每每看到这样一些媒体“乱说”的时候,总想骂骂街。
让各位见笑了
作者: 白开水的味道    时间: 2010-1-24 21:31
我也想骂的!呵呵
作者: 兰溪生    时间: 2010-1-24 21:35
原来也想买一辆电动车玩玩,可是现在就来问题了,主要是住的楼层高了,充电不方便,没有了充电的地方,那也就没有了动力了,所以也就不打算买它了。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0-1-26 16:18
没有搞好基础设施和做好管理准备,就不要上电动车了。
电动车说他机动车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但他有那么快的速度,该让他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除非是修专用通道,否则随便穿行对行人来说很危险,相对机动车,电动车也很危险。
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大家好好珍惜吧
如果把电动车定为机动车,大家都按照机动车来管理,上牌照,买保险,对大家应该也是一种保障,否则,问题会越来越多。
仅个人之见,大家不要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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