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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堰地区车辆办牌照将逐步下放给各县市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小将    时间: 2009-8-17 10:01
标题: 十堰地区车辆办牌照将逐步下放给各县市
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本月起,该支队将车辆入户业务试行下放县市交警大队。目前,竹溪县交警大队作为试点单位已成功运行。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示,市交警支队决定从7月1日起,以竹溪县交警大队为试点单位,实行权限下放,由市交警支队委托该大队办理大车、小车注册登记业务。该大队每半月一次持牌照清单和选号机打印出来的选号通知书到市交警支队领取号牌,牌照岗民警核实后予以发放。
  为完成试点工作,竹溪县交警大队投资2万余元添置了选号机、专用打印机等设备;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及规范,并派出两名民警参加了市交警支队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及资格考试。
  21日,竹溪县居民余先生第一个在该县交警大队办理了小车号牌的自选业务。“过去办理汽车号牌要去十堰城区,来去耗时两天,仅食宿费用就得两三百元。如今,在家门口只需几十分钟就能拿到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而且号牌自编自选,真是太好了!”
  据测算,竹溪交警大队开展该项业务后,每年可为该县办理车辆入户的群众节省费用近12万元。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视情况在所有县市逐步推行车辆入户下放业务。
作者: 四爷    时间: 2009-8-17 10:34
这个建议实行的不错啊
作者: 信儿    时间: 2009-8-17 10:37
好啊
     好啊
作者: loveguaizi    时间: 2009-8-17 11:04
这个政策来的还慢了些
现在都实行自选号了,还放在市里,就不符合实情了
科学发展,与时俱进,政策调整的很及时,很好~!
作者: 小悻    时间: 2009-8-17 14:35
不错不错,终于办实事勒。支持哈,嘿嘿。
作者: 快乐小将    时间: 2009-8-17 17:15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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