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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郧西用好监察建议书 发挥“再监督”效用 [打印本页]

作者: cunliwa    时间: 2018-7-21 17:20
标题: 郧西用好监察建议书 发挥“再监督”效用

“湖北口回族乡庙川村存在违规申报生态公益林侵占农户补偿金问题,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你局迅速对该村违规问题进行整改……”

日前,湖北郧西县纪委监委在调查信访件过程中,发现该县湖北口回族乡庙川村存在违规申报生态公益林、侵占农户补偿金问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县林业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该局对有关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于30日内报县监委。这是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学习运用监察法,利用监察建议书开展“再监督”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郧西县纪委监委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针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效运用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以点上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工作的推进。同时,探索建立专门台账,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法,对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实行销号管理。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监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监察建议书的最大效用,有效提升监督威慑力。1至6月份,该县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解决突出问题13个,健全完善制度3项。

“监察建议书是学习贯彻监察法、履行监察职能的实践运用,是强化‘再监督’的有力抓手,通过监察建议的形式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真正达到了健全一项制度、规范一个单位、治理一个源头的效果,有效防止发生‘二次跌倒’现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强调。(陈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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