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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郧西城管身亡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桔子    时间: 2007-5-3 19:59
标题: 郧西城管身亡事件
【湖北郧西快讯】4月30日凌晨,记者前往郧西县卫生院,目睹了人山人海的老百姓和大批警察,正围在卫生院,评说遭孟凡明老人杀死郧西县城管小队长周海涛。
杀死周海涛的老人名叫孟凡明,外号“孟神经”,已经七十多岁了,是郧西县城关镇没有生活出路的人,他的地已经被圈占了,就摆了个地摊谋生。

前天早上8点过,郧西县城管小队长周海涛前往孟凡明老头摊位处,不准孟凡明摆摊,要老人立即搬走,孟凡明回答道:你不准我摆摊,我用刀子捅死你!

周海涛说“你敢”,然后,就去掀孟凡明的摊子。
孟凡明本来就拿着2把刀子在手上玩,顺手就朝周海涛屁股上一捅。

“哎呀”周海涛大叫一声,鲜血直往外冒。之后,同伴们把周海涛送到卫生院打了一针,伤口缝合之后就下来吃饭。过了一会发现不行,又上去打了几针,后来,人就不行了。

中午,周海涛死了以后,尸体就放到卫生院,已经把周海涛的死因归咎于卫生院,同时,郧西县公安局也把孟凡明老头抓了。

据悉,前天上午,当孟凡明老人捅了周海涛一刀以后,曾经回应当地个体协会参与联合执法的金本国所谓“孟神经”的说法:什么孟神经,我神经什么,我早就要捅死他这个坏家伙了。

据郧西县老百姓介绍,这个城管小队长周海涛时常打人,他的手特毒,就是用砖头砸别人的头,打得大窟窿小眼的,是常事。这个家伙太坏了,老百姓没有好言语,都说刀子戳死他是为民除害吧。现在,郧西县还有一个老太太因为摆摊,头上被周海涛弄了个窟窿,正在郧西县卫生院住院。

据悉,当地已经把他周海涛的死亡定位为“因工死亡”。
作者: 桔子    时间: 2007-5-3 20:00
有这个事吗?
作者: Bstar    时间: 2007-5-3 20:13
周海涛说“你敢”,然后,就去掀孟凡明的摊子。
孟凡明本来就拿着2把刀子在手上玩,顺手就朝周海涛屁股上一捅。

“哎呀”周海涛大叫一声,鲜血直往外冒。之后,同伴们把周海涛送到卫生院打了一针,伤口缝合之后就下来吃饭。过了一会发现不行,又上去打了几针,后来,人就不行了。


有这么离奇的?
假的吧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3 21:13
我在郧西
首先说明,本报道失实文中主人公是因为受到伤害后被郧西县人民医院打针失误而致死的
其次,郧西县公众反映基本上还是对周某持正面评价的
当然,对于我国的城市管理制度还是有很多质疑的

相关帖子:
郧西一城管队员因公殉职?http://wwwyunxinet/bbs/thread-8577-1-1html
作者: lqbeckham    时间: 2007-5-3 21:55
郧西医院怎么老是出问题
记得以前中医院老是有医疗事故
现在改县医院了
作者: Bstar    时间: 2007-5-3 22:36
那就是医疗事故

也该倒霉的 摊上城管这个称呼
作者: 大碗茶    时间: 2007-5-4 09:56
据说是因为打破伤风过敏致死! 哎! 只能说他倒霉了! 医学推测只有万分之一的人会产生破伤风过敏! 怎么就摊上他了呢!? 哎! [s:6]
作者: 孤身在外    时间: 2007-5-4 11:41
我想问一下楼主你生活在郧西吗?
你们知道菜农占道的混乱场面吗?在二招路口每天乱成什么样子你知道吗?
在武汉路农贸市场和二招农贸市场那些菜农有市场不去,偏要在大街两边你知道吗?
有人会说城管都是吃干饭的啊,为什么不管?可你想到没有面对那么多人你怎么管?
说轻了没人理说重了遭人骂如果你是城管你怎么办?
死者是我的战友,我们在一起也说过他们工作上的事他也没办法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也可怜那些跑十几里地买小菜的农民
你仔细看看其实骂城管的都是那些在城里长期贩菜的大户他们给我感觉才象地痞,他们才是扰乱市场的恶瘤
我希望你们再起标题是时候要注意字眼想好了了解好了再说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07-5-4 11:53
这是医疗事故

孟凡明就是小的时候老在街上叫 有钱不买老鼠药 老鼠上床抓你脚的老头

郧西的一些摆地摊的老头老奶奶,以老买老不配合城管的工作,天天把街道堵的过不成人,街道上菜叶子扔的满地都是,一点也不讲卫生,我们县城就是被那些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人给破坏了。
作者: 三休    时间: 2007-5-4 14:35
郧西也出一个  因公殉职  的城管了……
因公殉职
好笑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07-5-4 18:14
楼上的貌似这件事情很好笑?
作者: Seven    时间: 2007-5-4 18:22
yx123:

七旬老人暴力抗法 医护人员玩忽职守 城管队员因公殉职

七旬老人暴力抗法 医护人员玩忽职守 城管队员因公殉职
4月27日早8点,郧西县城管大队城管队员周海涛在郧西城关镇西十字街道执勤时,发现孟凡明在此摆地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于是上前劝其收捡一下,转身准备骑车离开时孟拿起一把刀猛刺周海涛的左臀部,周当时感到一阵刺痛,急忙给队长打电话,闻讯赶来的队友及时将周送往县人民医院。在急诊科对伤口进行了处理后,送往住院部进行治疗观察,当时周神智清楚,并无其他不适。他让一名队友在病房看护,其他家属及陪护人员回家吃饭。中午12:20左右,当班护士将破伤风疫苗直接注射到输液管的滴管内后,不到两分钟,周告诉陪护人员及护士全身不舒服,像针扎一样刺痛,随后浑身变紫,出现昏迷,不省人事。陪护人员急忙找医生,这时正值中午,十几分钟后医生才陆续赶到,展开抢救。抢救一个多小后周海涛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完全依靠呼吸机呼吸。年仅三十一岁的城管队员周海涛于四月三十日凌晨五时二十分在医院去世。
此事在本县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引起当地新闻媒体的重视,曾到现场进行了采访、拍摄工作。但截止日前,各大电视台及报纸周刊未刊登此事的相关报道。市电视台记者前来医院采访,院方领导及外科医生拒绝采访。就让死者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离去,请问苍天,天理何在?谁能给死者一个说法?谁来重视、理解、支持城管工作?
作者: lqbeckham    时间: 2007-5-4 19:09
1 孟老是不是有间歇性精神病?按常理他应该不会反映那么强烈去捅周一刀。

2“ 院方领导及外科医生拒绝采访”是否说明了其中有问题??医疗事故集体承担责任,赔点钱是应该的。县医院的名声肯定会打折扣。

3 继续关注
作者: 萋萋528    时间: 2007-5-4 19:32
听说事情已经了结,谁是谁非很难定论,其实争论的焦点就是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周只不过是这场矛盾中的牺牲品,他很年轻,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已经很可悲了。逝者已逝,我们就不要再让他的灵魂不得安宁了,也不要用过激的语言在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的家属心中撒盐了。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4 21:17
各大论坛竞相转帖,没想到郧西因此又出名了一把。

怎么说,也是一个鲜活的人命。向死者哀悼!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4 21:25
据悉,死者20多岁的妻子肚子里还有2个月的孩子。
该怎么办?
作者: Bstar    时间: 2007-5-4 21:32
医疗事故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7-5-4 22:29
其实过敏是很正常的现象啊。并不是所有的人做皮试都可以看出过敏不过敏的啊,有假阴性的(皮试看上去是不过敏的)但关际上却是阳性的(过敏的)所以皮试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啊!
这种事要正确看待啊!
作者: 萋萋528    时间: 2007-5-5 08:37
整个事件暴露了我们社会很多体制的不完善,也体现了市民整体素质之低下。如果没有人习惯在路边买菜,又怎么会人千方百计要在交通路口卖菜;如果市场设备完善,不收可怜的卖菜人的辛苦钱,有地方坐又有人提供茶水,他们又何必要为卖点东西东躲西藏如过街老鼠一样遭人恨(当然这只是理想而已)。如果城管工作作风稍微讲一点方式,不那么粗暴当然也就不不会有小贩恨城管工作人员而动刀子的恶劣行径。
作为医院这一方在这件事情中也显得很无辜,他们本着治病救人的立场出发,结果却成了致人死亡的凶手。不管破伤风过敏象这种情形的概率有多低,毕竟人死在了医院,遇到这样的事医院也是有苦说不出。没人能听你的解释的,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金钱的补偿。人为也好,意外也罢,处于人道主义,只要能平复死者家属悲愤的情绪就好,毕竟人死为大, 医院地位被动而无奈。
事情的真相就是巧合加意外,不管怎么说造成周的死亡起因是工作,听说要追认为烈士,我个人认为是应该的。
作者: 佘丽    时间: 2007-5-5 10:55
悲哀啊!不知道怎么说
作者: 白开水的味道    时间: 2007-5-5 23:13
为什么管不好,为什么不好管,应该不是一个两个人能承担责任的。不知道死了人会不会有所改观?
作者: 雨中越    时间: 2007-5-6 00:47
每个人只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有必要这样评论吗,如果换了你做城管呢?薪水不高得罪人,没有强制手段无法自保。其实没有这些人我们的城市将会怎样?
作者: Seven    时间: 2007-5-6 15:25
这件事情最近好象很火.
不是一个简单谁对谁错的事,
而是对一个制度该不该质疑的契机.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6 15:48
值得思考.


郧西在线:

七旬老人暴力抗法 医护人员玩忽职守 城管队员因公殉职
4278点,郧西县城管大队城管队员周海涛在郧西城关镇西十字街道执勤时,发现孟凡明在此摆地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于是上前劝其收捡一下,转身准备骑车离开时孟拿起一把刀猛刺周海涛的左臀部,周当时感到一阵刺痛,急忙给队长打电话,闻讯赶来的队友及时将周送往县人民医院。在急诊科对伤口进行了处理后,送往住院部进行治疗观察,当时周神智清楚,并无其他不适。他让一名队友在病房看护,其他家属及陪护人员回家吃饭。中午1220左右,当班护士将破伤风疫苗直接注射到输液管的滴管内后,不到两分钟,周告诉陪护人员及护士全身不舒服,像针扎一样刺痛,随后浑身变紫,出现昏迷,不省人事。陪护人员急忙找医生,这时正值中午,十几分钟后医生才陆续赶到,展开抢救。抢救一个多小后周海涛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完全依靠呼吸机呼吸。年仅三十一岁的城管队员周海涛于四月三十日凌晨五时二十分在医院去世。
此事在本县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引起当地新闻媒体的重视,曾到现场进行了采访、拍摄工作。但截止日前,各大电视台及报纸周刊未刊登此事的相关报道。市电视台记者前来医院采访,院方领导及外科医生拒绝采访。就让死者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离去,请问苍天,天理何在?谁能给死者一个说法?谁来重视、理解、支持城管工作?

yanxiaof1980:海涛,一路走好!31岁的你走的如此匆忙,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使大家为你的年轻感到惋惜。你对工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你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你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你爱岗兢业的精神永远值得传颂。庸医误诊,害你命丧黄泉,愿每一位有良知的人共同声讨,还逝者一明白的说法。
  海涛,愿你一路走好!!!!!!!!!!!!!!!!!!!!!


hongbo1980:
为短暂的生命感到惋惜!    
为庸医的渎职感到愤慨!
       愿英灵与世常存!
        愿家人节哀保重!

畅所欲言: 楼上所言本人先不论事实真假,我想暂且谈一下城建部门所谓的执法现状。在郧西县城只要有城管队伍出现,就会有打、砸 、抢暴力行为发生,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执法?七旬老头用刀刺人固然可气、可恨,但城管执法人员是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规劝过?如果真象你所言,难道会发生此事?城管部门队伍的组建及整体素质有谁不知?你可曾听到街头巷尾百姓对于城管人员受伤后的“反响”?
    自称是执法人员,在周住院抢救无效死亡后,城管单位又是怎样以法律行为来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的?在所谓城管局吴局长带动下,单位职工也参于大闹特闹县人民医院的队伍,闹时整整达三天三夜之久,住院部外Ⅱ科楼道、护士站、医生办公室、值班室以及住院部大厅无处不晃荡城管部门穿制服的身影,在住院大厅擅自设灵堂,敲锣打鼓、鸣炮奏乐,这难道是对一个执法人员死亡应举行的活动吗?死者周的死的确令人可惜可叹,但医院其它患者的生命就那么无足轻重?经医闹队伍这么折腾、出现的意外(如心脏病人等)难道只规属于医院的责任?这些过激行为只要懂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是违法行为,可医闹是俞演俞烈,以至于医院医护人员无法正常上班,有谁为医院讨过公道?暂不论周的死因谁是谁非,但这么有影响力的医闹也就成为不了了之的打闹儿戏?要想医院有良好的治疗环境和高超的医术,我想这样闹下去可能对人对已都不利吧
     本人是整个事件目击者,对此事感受颇深,我只希望每个人站在公正、道义的立场上发表自已的看法,要构建和谐社会是需要我们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的努力,不同的工作岗位发挥不同的作用,先从自身做起,我想整个社会的和谐也是指日可待吧!



yanxiaof1980: 你并不是简单的旁观者,你应该是不折不扣的庸医一族。俗话说的好“要想公道,打个颠倒”,你怎么不想一想如果医院在此事上有一个很诚恳的态度,也就不会有那一系列的事情出现。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医院今后注意:1、加强队伍管理  2、切实提高每一位医疗人员的医术和职业操守  3、制订一系列的重大事故抢救预案

心情不错:你们都不是好鸟
城管和医院都不是好鸟,一个手黑,一个心黑!可怜的是我们这些老百姓.来了城管如过土匪!进了医院需脱一层皮!!!!










作者: 懒懒的雁子    时间: 2007-5-7 18:01
不看不知道
作者: 俗人    时间: 2007-5-7 19:17
哟,好久没回来还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英雄(老汉)!!致敬!! [s:7]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07-5-7 19:19
俗人 不要盲目的崇拜。。

那不是英雄

不能提倡
作者: ‰豆豆℃    时间: 2007-5-7 21:59
好像对周是正品,他家就他一个儿子
作者: 孤身在外    时间: 2007-5-8 10:56
几天没来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留言留言里居然还有称凶手是英雄的我真是感到惊讶
人已经走了,我们希望他的死能够让我们看清事理,起到作用.如果大家只是一味的评论起不到改善.我觉得那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
作者: Seven    时间: 2007-5-8 13:15
冷静\理性的思考.
用法制的武器来规范郧西的城市管理制度.
作者: 茜草    时间: 2007-5-9 13:57
[s:8]
作者: yunxidaxia    时间: 2007-5-9 19:17
我五一回去也听说了哎没有做恶事情,怎么会这个下场呢?
作者: 白开水的味道    时间: 2007-5-11 21:55
"这是叫破伤风至死,几率是几十万分之一,就让周海涛碰上了,卫生部已经确认是这么回事,所以死者与县医院无关了"

"陪护人员急忙找医生,这时正值中午,十几分钟后医生才陆续赶到,展开抢救。"
中午就没有值班医生了吗?
时间就是生命呀.为什么拿患者生命当做儿戏?
作者: 栀子花    时间: 2007-5-13 01:24
  老农不愿意进菜市场也许是不愿意交场地费,有时候他们卖菜所得不一定可以交场地费.他们也很不容易.城管作为一个城市的最低层管理人员,他们有责任维护城市的治安.
  这件事情反映了中国很多城市的管理制度问题,不光是郧西.需要我们理性思考,最好不要妄下结论.
作者: 凤舞者    时间: 2007-5-13 13:35
太深奥

来个思维简单点的
作者: fly1318    时间: 2007-5-13 13:48
说句公道话,城管确实没有几个好东西,我去过很多城市,目睹过很多城管敲钱的,胡乱罚款的,一般都是找那些不懂法律的农民,打工仔下手,特别是在火车站一块儿,就是合理的的执法过程中简直给黑社会一样。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得胡管,只要把罚款钱一交,你照样搞。这能叫城管吗,开者类似公安的警车,为非作歹。我是工作忙没精力没有时间整他们,等有闲时间了好好收拾这帮乌众之合。
  
  我要是冤枉他们或胡说八道你们以后可以注意看一下。
  因为我经常全国各地出差,在车站目睹了好多农民工等社会下层或外地人吐痰,乱扔东西等小事被几个城管围住挨打后发1几百元罚金甚至掏空你钱包。本人无能为力十分愤怒!!!
作者: lqbeckham    时间: 2007-5-13 13:52
引用第33楼juthbon于2007-05-11 20:53发表的 :


这是叫破伤风至死,几率是几十万分之一,就让周海涛碰上了,卫生部已经确认是这么回事,所以死者与县医院无关了。死者定位工伤是按程序定的,老头却因故意伤人被判刑入狱。


难道医院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破伤风就不能挽救生命了?
作者: fly1318    时间: 2007-5-13 14:22
这两个人我都不认识,我也不会站在谁的立场说话。
   各有各的理,我想一个人要杀一个人,除非他真的很神经,有神经病,我想他是被逼得实在没有办法,实在无路可走,才出此下策的。

得饶人处且饶人。
退一步。。。
忍一时。。。

有些不雅,修改一下。
作者: 兰陵笑笑生    时间: 2007-5-13 16:48
城管的形象太差了
大街上有几个人说城管好话的?
作者: rosean    时间: 2007-5-13 18:03
占道真的是很讨厌啊
本来菜市场里就有很多水,走进去之后人就得小心
可是那些买菜的还把车都往前推,弄得只有很小的地方可以过人
有时候还要过车,车按着喇叭,他们才往后退一点,车一走,又跑到前面来了
他们每个人的后面都空出那么大的地方都不用,真是没办法
说买菜的占道经营这点我是深有体会
我去的是城关幼儿园那个地方
如果是下雨的话,那就更糟了
作者: feng0616    时间: 2007-5-14 12:53
是呀
  是事实
我们 队长给我们讲过这个  说我们以后在工作中一定要文明执法
跟 附近的人搞好关系 哎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14 13:01
feng0616 去搞城管了?
作者: yunxidaxia    时间: 2007-5-14 18:57
70岁的老汉如何暴力抗法?手无捉鸡之力

城关的没有什么好东西,执法没有错,但是素质实在不咋地
作者: 兰陵笑笑生    时间: 2007-5-16 16:05
反正我看不惯城管的工作作风
开喷水车驱赶卖菜摆摊的
很是NB啊
作者: lqbeckham    时间: 2007-5-16 21:42
最近,有关城管的负面报道不绝于耳,社会关注度颇高。一方面,不理解城管工作的人纷纷指责城管,批评城管的工作方式。另一方面,城管队员也觉得工作不好做,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却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心中有委屈,感觉有压力。那么城管工作难做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呢?是我们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够、执法相对人素质不高,还是城管部门自身内部存在问题?


据笔者所了解,作为专司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城管执法队伍,集中履行了原来由多个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权力相对集中,责任比较重大,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品位的提升、流动人口的增多以及管理需求的提高,城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在查处乱摆乱占、乱吐乱扔、乱搭乱建、乱贴乱挂等违规行为时,常常不被人们理解、支持、配合,相反经常遭到辱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城市管理执法处在矛盾的焦点上。有些违章者,对他们教育无济于事,依然我行我素。发出违章通知书,当事人不接受处理。暂扣经营的物品,就大吵大闹,更有甚者,暴力抗法,北京海淀城管分队李志强在执法中牺牲就是一个例子。大量下岗职工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外来人员大量涌入城市,又给城市管理增加了压力。一方面,城管工作者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障城市清洁有序的环境秩序;另一方面,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正处于向现代化工业国家转变的时期,新时期新阶段面对一大批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城市困难群体,城管部门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和谐社会怎么来构建,难道是空喊出来的吗?绝对不是。作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城管要想把工作做好,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城管要从自身建设抓起,加强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是城管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的必须。城管工作者要尽职尽责,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呈现出为政清廉、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高效的发展势头,全体队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以维护好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为己任,自觉亲民爱民,为民解忧排难。要通过实施暖心便民工程,转变执法作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善管理者和被管理人之间的矛盾,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城管执法宣传,培育公民法制意识,吸引公民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公众城管”形象。


我想,只有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把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城管才能把难做的工作做好,成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公共利益执法的“公众城管”。

源自http://financeqqcom/a/20061028/000054htm
作者: Seven    时间: 2007-5-18 15:37


发现的当时现场照片
作者: 孤身在外    时间: 2007-5-18 15:44
有人知道现在这件事情是怎么处理的吗?谢谢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19 13:46
引用第49楼孤身在外于2007-05-18 15:44发表的 :
有人知道现在这件事情是怎么处理的吗?谢谢


呼吁郧西县人民政府发言人露面
作者: 一别经年    时间: 2007-5-27 09:02
死者不是破伤风过敏至死,而是本该肌内注射的破伤风静脉注射至死
作者: 孤身在外    时间: 2007-5-27 12:35
如果是本该肌肉注射而搞成静脉注射的话,那就是重大的医疗事故。
当事的护士可以被起诉谋杀。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5-27 14:54
医院陪15万,政府财政再出近15万。
死者家属共得近30了事。
作者: fly1318    时间: 2007-5-27 15:33
我为我以前的回帖感到脸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最近我看了很多权威媒体才完全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件事在全中国闹得很大,相关评论和报道很多。这里面我认为两人都是很冤的,本来是很小的一点轻伤,是医院导演及造就了两个不幸的家庭。但我相信;城管当时肯定有轻微的暴力和不讲理和逼迫,不过没有以上说的那么坏,那老汉却是有点神经病,但起码他不是预谋性的杀人。
  据我看到的说是医院陪了37万。如果是真的政府赔了15万,不管这里无论有没有县医院的职工,我的疑问是:县医院是国营的或是私营的?以后政府还要拿多少钱这样赔去?政府赔的钱是社会的捐赠?还是全郧西人民的税务等上交的费用本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款项?如果是这样!!!
郧西国营私营等单位最好每人都制造一赔!!!???
  终于明白郧西县医院为什么可以盖郧西第一高楼和职工的高收入,继续吧,以后你们医院的护士医生等根本不需要专业院校毕业有行业资格证等的,找我就行,我杀过多年的猪,什么注射呀手术呀简直太小意思了,你不用给我工资,有饭吃我就去干 [s:1]
作者: shanshuiyuan    时间: 2007-5-27 20:06
卫生院咋这么差劲了,还敢不敢去看病了
作者: 沛公看世界    时间: 2007-5-31 20:38
十堰广播电视报  卢家波


  2007年5月9日,郧西人民路十字街口,几位小商贩聚在一起,谈论着孟凡林老人的病情。在十几天前,孟凡林老人的五金摊也在这里,但现在,他的摊位没有了,孟凡林老人也躺进了县中医院。
  这一溜儿摊位摆在街道两边,本就不太宽敞的街道显得更狭窄。而话题的另一位主角,郧西县城管监察大队中队长周海涛,却再也不能来督促他们转移占道经营的摊位了,这位31岁的城管队员,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4月27日那天发生的事情,也许还会被人们谈论很久。而对于周海涛和孟凡林两位的亲人来说,这天只是噩梦的开始。
  两个家庭的悲凄场景
  5月9日下午,郧西县城天河建材市场旁的一幢家属楼内,周海涛的双亲及妻子、岳母、嫂子,枯坐屋内,黯然神伤。窗外,大风摧树,山雨欲来。
  提起老公,罗杰的眼圈一下就红了。她至今不愿接受丈夫离她而去的消息。手捧着家庭相册,里面夹满了幸福的时刻,有周海涛身着军装的飒爽英姿,有周海涛穿着城管制服的工作照,当然,更多的是小夫妻俩的爱情见证。而现在,这一切都成了回忆。
  罗杰和周海涛2005年结婚,没有孩子。今年31岁的周海涛,1994年从部队转业,1996年进入县城管监察大队,现任第三中队队长。
  周海涛的父亲周平意说,他没有想到,年轻的儿子竟然以这种方式离开了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让这位不善言辞的汉子迅速萎顿下去。
  同时,在县中医院住院部,72岁的孟凡林也在经受着痛苦。
  孟凡林的双手被捆绑在床架上,他的床边,放着一个氧气瓶,一台心脏监测仪上闪着红绿指示灯。他嘴里不停地呻吟着,不时含糊地喊叫:“我没犯法,放开我,我不跑”。
  据看护他的郧西县看守所民警介绍,5月7日下午2点多,他们发现孟凡林“不行了”,赶快送到县中医院进行抢救,一直到8日凌晨5点多才抢救过来。醒过来的孟凡林拒绝打针,十几次把针拔了出来,还把监测仪给摔坏了。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捆住了他的双手。
  孟凡林的女儿说,父亲差点儿死了,“他本来神经就有问题,现在出了事,受到的刺激更大”。
  生于1935年的孟凡林是城关镇无业人员,早年靠卖老鼠药为生,后来摆起了小五金摊,卖一些剪刀、水果刀之类的生活用铁器。每天一大早,孟凡林就和老伴推着两百多斤重的板车,沿街叫卖,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们把摊位摆在了十字街口。
  孟凡林有一个绰号,叫“孟神经”。据孟的女儿和周围邻居讲,孟凡林得“神经病”已经十几年了,病发的时候,就满街跑,敲锣唱歌。曾经在家里关了好几年,最近几年倒是没有发病。不发病的时候,就去摆地摊。孟凡林的老伴还种有一小块菜地。地摊和菜地的
收入就是这个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
  七旬摊贩捅伤城管
  5月9日,郧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殷耀东,讲述了4月27日发生的“城管被捅”事件。
  4月27日上午8点左右,城管监察大队队员周海涛和同事童文、杨启生一起,上街执法,清理占道经营行为。这是他们每天的例行工作。走至十字街口时,周海涛看到孟凡林的五金摊摆到了马路中间,周便上前对孟说,他的摊摆到了路中间,让他立即把摊位收起来,挪到指定的小商品市场去卖。孟凡林手里拿着两把削水果的小刀,冲城管队员说:“今天哪个敢动我的摊,我就用刀捅他”。这个地段,是周海涛的承包段。周上前要把孟的摊子往板车上搬,好让孟拉着他的板车到别处去卖。就在周弯腰收拾摊子时,孟朝周的左臀部捅了一刀。杨启生听到周海涛“哎哟”一声惨叫,同时,鲜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打湿了周的裤子。见周海涛被捅伤,童文和杨启生一边拨打110报警,一边把周海涛送到了县人民医院外科救治。县城管监察大队副队长的杨启生是现场目击者,他证实,当时就是这样。8时20分,周海涛的父亲周平意接到电话后赶到医院,他看到儿子躺着等待手术,两腿全是血;但神智很清楚。他用水把儿子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
  10点40分,周海涛做完外创缝合手术。11点零7分,周妻罗杰接到电话,她从办公室赶到医院,看到丈夫正在打点滴,“很清醒,没有大问题”。
  周的伤晴并不严重,病历上写道:“臀部可见—约3CM伤口,深及骨头,出血较多”,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周的伤情属于轻微伤。
  12点左右,在周海涛的催促下,周的家人都回家吃饭去了。只留下周的—个同事看护。
  12点38分,正在吃饭的罗杰接到电话,让她火速到医院,说“周海涛不行了”。
  罗到医院时,看到丈夫嘴唇青紫,已经不能说话了。大约10分钟后,主治医生赶来,给丈夫戴上了呼吸机。之后,周就昏迷了,直
到去世,丈夫再也没有醒来,也没留下一句话。
  死亡疑云
  周海涛于4月27日12时30分左右,注射完TAT后,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的症状,经县人民医院实施胸外心脏按压、呼吸机呼吸等措施抢救,于13时左右恢复心跳和微弱呼吸。但是周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在此期间,县人民医院两次请来太和医院专家进行诊治,但效果甚微。到4月29日17时20分,医院宣布周死亡。“可以肯定地说,周海涛的臀部刀伤不足以致命。其主要死亡原因是高敏反应,是因TAT也就是破伤风抗生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导致器官功能衰竭而死”,5月9日,郧西县人民医院一位副院长对记者说。
  该副院长说,这是—起医疗意外。他说,伤口比较深的外伤病人,一般都要注射破伤风,以防感染破伤风。并且在注射前,也给周
海涛做了皮试,呈阴性,也就是说他对破伤风不过敏。在周海涛出事后,他们对医院现在的同一批号的破伤风抗生素进行检验,也不存在质量问题。
  但周海涛的家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坚持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他们怀疑,是给周海涛打点滴的当班护土,直接通过静脉方式给周海涛打破伤风,这是导致周药物过敏的主要原因。
  在县医院出具的一份病历中写道:“患者于中午12点30分肌注TAT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处于休克状态……”也就是说,院方的病历中记载给周海涛注射TAT是肌肉注射方式。
  而当时陪护周海涛的同事及同室病友在证明中说:“当时我看见护士手上拿着注射器,注射器里已经有药,护士把药打进了吊管里,打完不到一分钟,周海涛就说全身不舒服,像针刺一样,这时护士还没走,护士一听就将吊管插入到另外一瓶药上(当时上面有三瓶药)……”也说是说,周的同事看到的情况是,护土给周海涛注射TAT是静脉滴注。
  并且周的家属听说,当班的注射护士没有资格,是实习生。
  对此,该院副院长说,到底是肌肉注射还是静脉注射,院方正在调查,目前还没有结论。但他说,TAT的供药途径可以有三种,肌肉、静脉和皮下都可以。周海涛在做皮试时呈现阴性,却在注射后出现高敏性反应,一是与他的特殊体质有关,二是大量失血、手术麻醉
没有完全清醒等因素可能都是诱因。而这种高敏性反应发生的几率非常小,大概是万分之一。
  善后处理
  周海涛死后,周的家属,情绪激动,一度把周的尸体停放在县医院。在政府及公安的干预下,事态没有进一步激化。
  后经双方多次商谈,周的家属放弃了医疗鉴定,与县医院达成了一纸协议:院方在周的家属保证妥善安葬尸体,把尸体运出医院一小时内,支付其16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协议还规定,周的家属在领取补偿金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包括诉讼、上访、到医院滋事等,
向医院主张任何民事赔偿或其他权益。如果双方违约,得支付违约金2万元。周的父亲周平意及周妻罗杰在协议书上签字,并领取了补偿金。
  而持刀捅伤周海涛的孟凡林,县公安局则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5月1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孟凡林被执行逮捕。据办案民警介绍,外界所传孟有精神病,由于其以前没有到专业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过,也没有相关部门鉴定其有精神病,故不予采信。但他可以申请进行精神病鉴定。
  郧西县城管局局长吴长青介绍说,郧西县城小商贩占道经营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城管局通过多方做工作,在小河东路形成了小商品市场,摊贩大多集中于此经营。孟凡林也曾把摊位摆放到此,但后来又沿街占道经营。城管队员执法,劝导其让道,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且没有粗暴执法。吴还介绍,多年来,他们对小商贩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主要以劝导为主,不罚款,原来执行的城管队员罚款提成的做法,也已经废止。据介绍,郧西城管去年的罚没收入是4万元,而且主要来自建筑行业。
  至于网络上流传的,关于周海涛粗暴执法,曾用“砖头打坏一老太太”的说法,吴说,这可能是不了解事实的网友道听途说的消息,事实上是去年,周海涛在陕西曾因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一老太太用砖头打破头,缝了好几针。
  周海涛的同事介绍,周是一个对工作很负责任的人。在他管辖的片区内,一些商贩虽然说周有时执法与他们发生冲突,但“动手打人的事倒是没有”。
  郧西人民路十字街口距离县政府不远,算得上县城中心地带。几位在此经营的商户对记者反映:“城管的人很厉害,但打人骂人还是没有过”,“我们靠在这里摆摊为生,不让我们摆摊等于砸我们的饭碗,政府规划的小河东路小商品市场太偏僻了,去的人很多又陆续搬回来了”。
作者: 孤身在外    时间: 2007-5-31 21:28
我再一次强烈呼吁请把这个(70老头杀死城管小队长 郧西百姓欢呼雀跃)标题删除或者更改。
让我的战友安息吧。
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更多带给别人笑声的人。
我们无奈的生活在无奈的社会环境中,为什么总要在人走了以后再讨论谁非谁过呢。
我心在颤抖。
作者: lqbeckham    时间: 2007-5-31 21:55
引用第53楼Eternity于2007-05-27 14:54发表的 :
医院陪15万,政府财政再出近15万。
死者家属共得近30了事。


好像就是医院出了15W吧~~
作者: Eternity    时间: 2007-6-1 12:32
引用第56楼沛公看世界于2007-05-31 20:38发表的 :
十堰广播电视报  卢家波


2007年5月9日,郧西人民路十字街口,几位小商贩聚在一起,谈论着孟凡林老人的病情。在十几天前,孟凡林老人的五金摊也在这里,但现在,他的摊位没有了,孟凡林老人也躺进了县中医院。
  这一溜儿摊位摆在街道两边,本就不太宽敞的街道显得更狭窄。而话题的另一位主角,郧西县城管监察大队中队长周海涛,却再也不能来督促他们转移占道经营的摊位了,这位31岁的城管队员,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媒体终于有了报道了
作者: rsjhm    时间: 2007-6-7 13:46
上面的楼主说的太简单了吧,有些像个非常离奇的故事啊,倒底是医疗事故还是故意伤人啊,难道“因公殉职”就是最后的定论吗?
作者: 沛公看世界    时间: 2007-6-8 21:21
孟判有期一年6个月。。。。。。。。。。。。。。。。
作者: Seven    时间: 2007-6-8 21:34
引用第63楼沛公看世界于2007-06-08 21:21发表的 :
孟判有期一年6个月。。。。。。。。。。。。。。。。


以故意伤害罪?
作者: bill    时间: 2007-6-24 01:40
看事情要从多个角度来考虑

首先,我对城管是没有一点好印象的,这个老头替许多人出了口气,
也给城管的提个醒,你也是人,一刀下去,照样会死,NB什么,嚣张什么

不过死了个人,事情就有点过了,毕竟是个大活人啊
作者: lhl801688    时间: 2007-7-6 17:13
哎,这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啊周海涛身为城管人员,管这些人也是对的如果都没人管,这郧西不是乱了套了.那些骂他的人你们也不好好想一下,如果你们也是干这份工作,你们能不去管这些吗.至于死亡原因,那个孟老头当然不是直接造成死亡的.但也不算是什么医疗事故,因为他是打了破伤风针后死的.这个破伤风针有十万分之一的致死率.网友们上网就可以查到,只能说周海涛太不走运了,他就是这十万分之一.他本人我也认识,其实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么坏,我认为他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请大家要理解他,人都已经走了,我们要记得他的好,不要再说什么了.
作者: 2008我笑了笑    时间: 2007-8-3 19:02
老乡打老乡,莫要太嚣张;
都是百姓小伙计,又不是闹革命
作者: 凤舞者    时间: 2007-8-9 16:53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7-8-18 18:49
郧西也出一个  因公殉职 的城管了……因公殉职 !好笑
!如果事情属实!那中人也早该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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